日前,河南省政府正式印發《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試行)》,規定城鎮每一萬人、農村平原地區每3000-6000人設置1所幼兒園,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區應建1所幼兒園,幼兒園規模一般為6-18個班。
為確保幼兒校園安全,河南對幼兒園設備作出詳細規定:幼兒園要配齊安保防衛設施設備;衛生保健設備應配備常見外用藥品及簡易外傷處理器械、消毒液、溫度計、手電筒、對數視力表;有完善的室內和室外設備,單獨設置的衛生間應采用水沖式,地面應防滑、易清洗;幼兒園桌椅單人單椅,與幼兒身高相適應,使用環保材質,無尖銳棱角;3歲以下兒童以配備單一功能的運動器械為主;禁止使用全封閉的滑梯和通道;配備供兒童午休的單層床,每生1床,床間通道不小于50厘米。
河南省規定,幼兒園設點布局應選在地質條件較好、環境適宜、交通方便、場地平整、排水通暢、日照充足、空氣流通、公用配套設施較為完善、遠離各種污染源的地段;有獨立的園舍、場地,有圍墻、大門和傳達(保安)室,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不與娛樂場所、網吧、醫院傳染病房、垃圾及污水處理站、生產經營貯藏有毒有害危險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危及兒童安全的場所毗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