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教育部今日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關于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等情況。《意見》明確,公辦幼兒園教師執行統一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享受規定的工資傾斜政策,社會保障待遇按照當地普通中小學同類人員政策執行。
該《意見》主要從8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一是明確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二是補足配齊幼兒園教師;三是完善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四是建立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制度;五是完善幼兒園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制度;六是提高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質量;七是建立幼兒園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八是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意見》強調,幼兒園教師承擔著保育和教育的雙重職能,關系到億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意見》強調,要保障待遇,增強職業吸引力。公辦幼兒園教師執行統一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享受規定的工資傾斜政策,社會保障待遇按照當地普通中小學同類人 員政策執行。鼓勵地方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幼兒園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統籌予以解決,改善農村幼兒園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
《意見》最后要求,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健全各級教育、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