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表示,近日被媒體報道的個別幼兒園不符合備案程序的漲價行為,已被制止或糾正。而幼兒園亂收費,將作為教育部下半年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檢查重點,違規收費行為將受到更大力度的監督查處。秋季開學前,各省將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細則。
不合法漲價幼兒園
已被制止或糾正
近日媒體報道個別城市幼兒園收費標準上漲幅度較大,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教育部立即責成有關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對所涉及的幼兒園收費情況進行了核查。核查后發現,被報道大幅漲價的幼兒園均為民辦幼兒園,有的幼兒園按照法規規定,在報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調整了收費標準。這種收費標準調整行為,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同時,有的幼兒園雖然提出了調整收費標準的備案申請,但不符合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備案程序和規定,被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予以制止或糾正。
今秋開學時
各省將出臺收費管理細則
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共同制定印發了《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聯合召開專項治理督查工作會議,對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等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逐項摸底和督促,并對各地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全國通報。
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經出臺了《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其他個別省份正在辦理會簽手續或正在繼續研究制定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將繼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督促尚未出臺實施細則的省份加快工作進度,盡力確保秋季開學時出臺實施細則。
促收費程序公開
將調查民辦園成本
教育部方面表示,將繼續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指導,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物價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成本監審和備案工作,使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同時,加強幼兒園收費及執行標準的信息公開工作,使收費程序公開、明確、便捷,方便群眾監督,使收費依據公示、清晰,便于群眾了解。
此外,教育部還將積極協調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相關部門,將各省份學前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制定執行情況、各類幼兒園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列為今年下半年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檢查重點,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的監督查處力度。
民辦幼兒園漲價
自定標準報主管部門備案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幼兒園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的政策時表示,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共同制定印發了《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公辦幼兒園制定和調整住宿費標準,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關于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辦法》規定民辦幼兒園制定和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要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同時要求,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民辦幼兒園,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優質收費標準,由民辦幼兒園在優質標準范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嚴查幼兒園亂收費教育部多管齊下
摸底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等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聯合召開專項治理督查工作會議,對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等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逐項摸底和督促。
定則
秋季開學前,教育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督促尚未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省份加快工作進度,盡力確保秋季開學時出臺實施細則。
監督
教育部將積極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物價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成本監審和備案工作,使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
公示
教育部表示,將繼續加強幼兒園收費及執行標準的信息公開工作,使收費程序公開、明確、便捷,方便群眾監督,使收費依據公示、清晰,便于群眾了解。
查處
將各省份學前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制定執行情況、各類幼兒園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列為今年下半年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檢查重點,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的監督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