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一家民辦幼教機構合作設置課程,勸說家長購買每套230元的教材(詳見3月6日南方日報AII02版)的報道見報后,不少家長向本報反映,盡管去年教育部門禁止幼兒園收取教材書本費,但還有不少幼兒園在變相地向家長兜售各種教材書本,勸說家長購買。
昨日,東莞市教育局回應說,政策上取消該項收費的用意是防止幼兒園教學小學化,不利幼兒健康成長。該局要求道滘中心幼兒園立即退回所收費用。3月7日,道滘中心幼兒園已將全部費用清退。
去年開始,東莞公辦、集體辦和民辦幼兒園均已取消教材書本費。然而,類似道滘中心幼兒園這樣做的幼兒園仍然不少。
一名家長反映說,其孩子在南城豪崗豪英幼兒園就讀,本來園方說不收書本費。可在一個星期后,園方卻說要補交150元書本費,不交不給發英語書。他交了錢,園方也不開收據,說是幼兒園規定的。
另一名家長則反映說,其孩子在南城宏遠藝鳴幼兒園就讀,往年要收取520元的教材費用。今年開始,園方不主動向家長收費了,但像道滘中心幼兒園一樣在園內兜售教材,并暗示家長教材是上課用的,可以自愿購買。
針對此事,東莞東莞市教育局回應說,根據《轉發〈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東價[2012]74號)規定,公辦、集體辦和民辦幼兒園在2012年已取消教材書本費,政策上取消該項收費的用意是防止幼兒園教學小學化,不利幼兒健康成長。
經過調查,道滘中心幼兒園在春季開學后確實以開設特色課程為由,向家長收取教材書本費230元/人,東莞市教育局已要求幼兒園立即退回所收費用。
東莞市教育局要求說,幼兒園要嚴格執行新下發的文件要求,規范辦學。教育部門將對違規的幼兒園進行嚴肅處理。同時,鎮街的宣教辦加強幼兒園的監督工作,杜絕違規收費行為的發生。